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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 招标预算:30万元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南宝电脑城7楼71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L-2023-0019

项目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九个包,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根据各单位法律事务的需求择优统一购买法律服务。按照工作冲突最小、业务职能相近或互补的原则选聘法律顾问。

本项目所称聘任单位为保亭县司法局,使用单位为各包中的党政机关,聘任单位和使用单位(包含未列明的下属二级单位)统称为服务对象。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坐班要求(每位律师坐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A包)

HNZL-2023-0019-1

服务对象为县委(含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9个工作部门)、县人大、县政协、县司法局、县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县征地拆迁工作专班、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民族事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中心、县粮储中心共计15个服务对象

30

组成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坐班安排:符合选聘要求的4个律师,分别在县委办、县司法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个重点单位坐班(每周坐班一天)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B包)

HNZL-2023-0019-2

服务对象为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供销合作联社、县史志办、县档案馆、县接待服务中心共计7个服务对象

20

组成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坐班安排:符合选聘要求的2个律师,分别在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公安局等2个重点单位坐班(每周坐班一天)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C包)

HNZL-2023-0019-3

服务对象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融媒体中心等共计8个服务对象

25

组成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坐班安排:符合选聘要求的3个律师,分别在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个重点单位坐班(每周坐班一天)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D包)

HNZL-2023-0019-4

服务对象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服务对象

30

组成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坐班安排:符合选聘要求的1个律师,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坐班

(每周坐班3天)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E包)

HNZL-2023-0019-5

服务对象为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科学技术协会、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工商联、县侨联共计18个服务对象

25

组成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坐班安排:符合选聘要求的3个律师,分别在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个重点单位坐班(每周坐班一天)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F包)

HNZL-2023-0019-6

服务对象为9个乡镇和1个居(保城镇、什玲镇、新政镇、三道镇、加茂镇、响水镇、六弓乡、南林乡、毛感乡、新星居)

30

组成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坐班安排:符合选聘要求的5个律师,在保城、三道、加茂、响水、新政坐班。(每周坐班一天)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G包)

HNZL-2023-0019-7

服务对象为县政府(政府办)提供法律服务,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其他涉法文件审查

13

组成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坐班安排:符合选聘要求的律师,在司法局坐班(每周坐班一天)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H包)

HNZL-2023-0019-8

服务对象为县政府(政府办)提供法律服务,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其他涉法文件审查

13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I包)

HNZL-2023-0019-9

服务对象为县政府(政府办)提供法律服务,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其他涉法文件审查

13

 

注:本项目共九个包,为保证服务效率及质量,每个供应商只允许中标一个包。供应商可对本项目的各包进行投标,如出现供应商同时在多个包竞标并同时中标,则只保留一个靠前标包的中标有效,其他标包中标无效,后面标包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但仍作为有效供应商。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以此类推。包号排序前→后顺序如下:A包→B包→C包→D包→E包→F包→G包→H包→I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以及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 释义》,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适用《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3.6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服务团队内律师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3.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至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南宝电脑城7楼712房

方式:

①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提供原件核查。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②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远程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须于获取标书截止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底)和报名登记表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于收到报名资料和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并确认资料齐全、信息无误后1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即发至供应商指定邮箱(2581658186@qq.com)。注:备注:标包名称、标包编号。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五楼3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五楼3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3.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行政区域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16: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五楼3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07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五楼3号开标室
预算金额 ¥199.000000万元(人民币)
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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