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律师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4-JQZSXA-F4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聘请律师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ZSXA-F4002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二)采购内容:聘请律师服务
(四)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该法律诉讼项目二审结束。
(五)服务内容:
为某部一宗法律诉讼项目二审上诉提供法律服务(含开庭、判决、裁定、调解等),直至二审结束。
四、项目预算: 6万元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与本项目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经司法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律师事务所,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职业许可证》,且具有一定规模。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及政府采购失信名单。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七)其他资质要求:
1.指派律师代理甲方该项目法律诉讼事宜,且律师必须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具有处理军队涉法案件相关经验的优先考虑;
2.与甲方沟通协调相关情况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安排他人代理,积极参与甲方涉法问题情况处置。
六、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领取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13日(09: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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