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拟对下述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评审。
1.采购项目名称:【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SP20240001c4e
3.采购内容:
1)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供应商应具备办理刑事、民事案件的经验;
3)供应商应按照案件标的金额进行报价,报价金额均为含税价,且应包括差旅费;
注: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合格供应商:
1)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总部或分所具有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不少于20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8)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不少于30家。
9)团队负责人从业时间不少于20年,项目负责人从业时间不少于15年。
10)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充足、专业合理、项目经验丰富的,主要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服务人员不少于服务总人数的一半。
注:“年”指自评审之日起往前推算满一公历周年(满365天为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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