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就 法律咨询服务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法律咨询服务
2.招标编号: YNZB—2024013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150000.00元
4.本项目合同期限: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日期执行,共365天(日历日);合同未约定的,签订合同之日起365天(日历日)内。合同服务期为1年,中标单位应于合同结束前三个月提出续签申请,且经学校监管部门履约评价为优或良者,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可根据项目需要与中标单位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服务期与原合同一致,最多可续签两次。
5.服务属性:长期服务项目。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采购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为学校办学过程的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 ( 证明文件: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4.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1年5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8.未被记入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诚信档案 (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以采购人提供的诚信信息为准)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 年5月9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应在2024年5月16日下午16:00前 发送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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