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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招标预算:6.4万元

一、比选项目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年法律顾问(聘期2年)。

二、比选方式及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社会发布法律顾问比选公告。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召开比选审查会,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资格条件、指派律师的学历履历及特长、专业领域影响等因素,并函询司法主管部门,确立拟选聘名单。名单确定后,在局官方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与其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三、项目最高限价

6.4万元(每年3.2万元)

四、比选资格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

2.依法设立,组织机构健全;

3.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能够指派符合条件的律师担任聘任方法律顾问;

5.曾经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单位律所优先。

(二)指派的顾问律师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3.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4.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5.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受指派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应积极参与聘请方法律事务工作,常年法律顾问因工作原因无法及时履行顾问职责时,应当委托其他符合前述顾问律师资格条件的律师代为履行顾问职责,委托次数不得高于当年总参与顾问次数的20%。

五、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1.解答聘请方的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2.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为聘请方审查、修改法律文书和法律事务性文件;

3.为正面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或制止侵权行为,在新闻媒体发表律师声明;

4.协助聘请方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及听证事务等工作;

5.帮助聘请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6.协助聘请方搞好单位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制定工作方案等;

7.处理聘请方单位的民事纠纷(包括采取发律师函、协商谈判或诉讼等方式);

8.代理聘请方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代理调解或仲裁活动;

9.参加涉及聘请方的有法律意义的活动;

10.为聘请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聘请方要求答复的法律咨询意见和审查修改意见等,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顾问律师在办理工作职责第7、8项业务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件之内不收费,超过两件的案件按不超过4000元(含一、二审)/件收取,群案按不超过5000元(含一、二审)/件收取。民事纠纷案件代理按四川省律师服务标准收取,应适当优惠。

六、比选报名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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