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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分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2万元

我单位拟对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分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

一、采购内容

集团分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现有证据开展调查、收集证据、结合实际情况编写报案材料、提供证据及案件线索,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付款60%)并跟踪、沟通案件受理、调查等工作进展,有必要的申请司法鉴定,直至公安机关作出相关案件受理或不予受理、立案决定书或起诉意见书;

2.若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获得相应佐证材料付款20%)、法院审理阶段(获得生效裁判文书付款20%),作为被害人代理人阅卷并提出法律意见、参加法院开庭审理、质证并提出代理意见、代收各项法律文书;

3.参与目标公司组织的案件分析、汇报会议。

4.根据采购人项目需求的其他重要事项;

5.各供应商应遵守对项目内容的保密义务。

二、采购预算:120,000.00元 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包括为完成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分公司诉讼法律项目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价(税率6%),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资格条件:

1.意向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伙人或其分支机构。

2.意向供应商须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提供证书复印件)。

3.意向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至少包括2名律师,要求服务团队主责律师至少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成员至少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服务团队应在刑事诉讼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执业律师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五、质量要求:以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六、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

七、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八、获取时间:2024年5月10日0时00分至2024 年5月12日0时00分。

九、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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