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比选公告
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销售专项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并有权从响应人中评定一家单位作为项目业务承包人。
一、承包内容:
提供售楼前、售楼阶段、交楼、整改期间的销售内控、广告管理、现场管理、签约文件、按揭、办证、销售纠纷、销售收款以及出具法律风险报告等法律服务。
二、项目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石槎路东侧
三、公开比选控制价:含税控制总价为人民币548,800.00元。其中:销售专项法律顾问费控制价为128,800.00元,财务专项服务费用控制价为420,000.00元。
四、承包方式:
单价包干,按实结算。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发布比选公告、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9月18日上午12:00至2023年9月28日上午12时00分。
注: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开始时间(含本日):2023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
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含本日):2023年9月28日上午12时00分
登记地点: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完成在线登记。响应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网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
注:公告发布日期可以与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重合,如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日期为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如登记参加公开比选的申请人数量少于三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发包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下午14时整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比选评审时间2023年9月28日下午14时整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2室
九、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司法行政部门年度考核审查合格的注册有效期内。
2、响应人参与响应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响应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响应人具有需为广州地铁律师事务所库内成员单位(详见附件一)。
4、2018年1月1日至今具备1个或以上房地产销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6、本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二)。
7、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List?sid=100
0201910100000001412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
十、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公开比选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发包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4
电话:020-31921374
十一、本公告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和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城轨采购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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