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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FZ-2024-0415

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济南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服务

采购组织形式

自主采购

代理机构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服务期

2年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100%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充实公司法律服务力量,为公司运营提供法律支持。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拟选聘五家单位负责全面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合同及相关文书审查、合规培训、法律宣传等基本服务以及优惠代理法律专项服务等。其中,基本服务具体承办事项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各中介机构专精的业务领域,进行合理分配;优惠代理法律专项服务,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各中介机构专长结合日常服务业务范围,进行询价及方案比对,综合选定服务单位。

3.报价人 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为三家国企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两个诉讼标的1000万以上的诉讼案件胜诉法律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

财务要求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信誉要求

(1)所属律师事务所及服务团队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 (3)律师事务所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拟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指派不少于三名执业律师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主办律师要求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合伙人级别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要求

/

3.2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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