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根据《关于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通知》(宜法委办发〔2023〕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项目
二、项目基本要求及服务范围
认同并执行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法律顾问单位管理的相关要求,围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查、法律风险评估等服务,承办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参选的律师事务所需成立3年以上,运行规范,业绩优良;近3年无重大业务纠纷、无不良从业记录,有成功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案例。
(二)参选的律师事务所需指派符合以下条件的执业律师提供服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指派律师及其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
4.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法律实务工作领域具有一定专业影响力;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有5年以上法律服务经验;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7.担任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者优先。
四、服务时间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实行聘期制,聘用期为1年,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具体事项由合同约定)。
五、比选文件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从业人员概况及业务开展情况;
(三)服务方案(包括法律顾问成员的情况介绍等);
(四)拟派律师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政治面貌、取得的律师资格及其时间、主要执业经历、业务专长等。
六、最高限价
年度法律顾问费用不超过2.8万元人民币。各参选单位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七、相关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9:00—5月1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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