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岗项目执行异议之诉二审阶段专项法律服务询比公告
山西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岗项目执行异议之诉二审阶段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一、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山西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岗项目执行异议之诉二审阶段专项法律服务
2、项目编号:ZTSX[2024]0116
3、 服务内容:东岗项目执行异议之诉二审阶段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 “技术要求”
4、代理要求及目标:全风险代理,无基础费用。如执行异议之诉二审胜诉,则一次性支付风险代理费;如通过和解、调解或对方主动撤回上诉(起诉)而结案,法律服务费用另行协商;败诉不收取任何费用。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案件结案。
二、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资金、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且具备履行合同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服务团队要求至少有三名执业律师,其中主办律师(项目负责人)须为单位合伙人律师,执业经验在5 年以上(截至 202 4年4月30日止),同时须具 备合同 /执行类纠纷项目 业绩,项目成员律师需要有 3年以上执业经历;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及良好的财务状况;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没有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报价人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 采购 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 202 4年5月6日15:00至2024年 5 月9 日 1 5:00;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