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能力,邹平市应急管理局拟聘用法律顾问。
二、项目要求: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中标方根据合同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三、付款方式:甲方按合同要求支付服务费。
四、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谈判提供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协助草拟、修改、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合同协议、法律文书等。
(四)代理对外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宣传等服务。
(六)参与其他事务。
担任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机构应指定不少于1名专职法律服务人员为我局提供服务,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
(五)法律服务机构最近三年之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截至报名截止日最近3个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
(六)法律服务机构办理的业务(案件)与本中心无利益冲突、无应当回避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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