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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金融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 招标单位:南京市金融服务中心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南京市金融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索 引 号: 555526495/2024-32194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中共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5-0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金融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遴选法律;顾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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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金融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南京市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中心2024年度法律顾问工作。

一、法律服务项目内容

1.协助建立和完善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2.参与中心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预评估、后评估等工作;

3.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4.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文书及合同等文字材料;

5.协助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法律培训;

6.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7.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8.参与处理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

9.提供最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信息;

10.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二、投标机构资格要求

1.成立5年以上,具有提供各类综合法律服务的能力;

2.具有3名以上律师组成的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

3.经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4.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协会纪律处分;

5.律所应指派一名连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6.可依照中心要求安排专人在中心定期办公;

7.不得同时为中心及相关业务所涉利益冲突方提供法律服务。

三、申报材料

1.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需按要求准备参选材料(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2.申报材料须密封,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贰份,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申报期限

2023年5月13日下午5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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