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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南阳城控清润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48万元

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SZ-2024-0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8.2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城控清润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2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响应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响应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响应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响应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3.8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05月 07日 08时 30分到 2024年 05月 11日 18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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