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DCG[2024]04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竞争性磋商文件P30“附表二:综合评审表”中评审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情况”的计分标准及依据调整如下:“2.有法律顾问经验得2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2.有政府职能部门法律顾问经验得2分,否则不得分。”;评审项目“业绩-业务质量”的计分标准及依据调整如下:“近3年法律顾问业务中,项目业主对申请人履约情况评价为“满意”的,一个项目得5分,此项最高得30分。(以顾问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修改为:“近3年承担的政府职能部门法律顾问业务中,项目业主对申请人履约情况评价为“满意”的,一个项目得5分,此项最高得30分。(以顾问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2.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17:30分截止。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