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比选]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4-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 2024-2025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 针对本项目 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1. 采 购项目简 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 2024-2025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HXGX-2024-TT-043 。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1.5 采购项目概况: 拟采购 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 2024-2025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48 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 3 个标段,各标段中选人数量为 1 个,中选份额为 100% ,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区域
服务费含税预估金额(元)
备注
1
标段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区公司(含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及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百色分公司、玉林分公司、贵港分公司、钦州分公司、北海分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220000.00
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另行委托收费,不限定区域,本次采购仅确定折扣)
2
标段 2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区公司(含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及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柳州分公司、河池分公司、崇左分公司、梧州分公司、来宾分公司、贺州分公司
180000.00
3
标段 3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区公司(含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全区 14 个地市分公司
80000.00
注: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2 个,其中,标段 1 、 2 不允许兼中,若参选人在标段一被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标段二将不再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
1.7 本项目最高限价:
服务内容
报价方式
各部分报价限价
法律顾问服务
对合作服务费进行折扣报价
100%
诉讼 / 仲裁案件代理服务(档次一:案件金额≤ 20 万)
单个案件代理费基准价折扣报价(基准价为 9500.00 元 / 案件)
100%
诉讼 / 仲裁案件代理服务(档次二: 20 万<案件金额< 100 万)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中“按比例收费”标准计价为基准,进行折扣报价
80%
诉讼 / 仲裁案件代理服务(档次三: 100 万≤案件金额)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中“按比例收费”标准计价为基准,进行折扣报价
50%
供应商任意一项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 2024-2025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包含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主要提供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及其他活动方面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事务咨询;依法依规并按公司规范要求对合同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出具法律意见 / 律师函;律师见证;参与经营活动谈判、纠纷处理及其他现场法律支撑(根据地市分公司需求,到每个地市分公司现场支撑不少于 1 次,超出次数参考公司员工差旅标准进行报销);对外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审核;普法宣传教育;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另行委托收费,本次采购仅确定折扣率);其他法律支撑服务。
( 2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合规体检及铁塔公司业务法律合规风险防范研究。
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3 服务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2.4 质量要求: 合格。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 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3 参选人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年度考核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3.4 承担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 1 )团队负责律师: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团队负责律师 1 名,团队负责律师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且为合伙人律师并具备十年及以上法律从业经验(其中律师执业经验不少于五年);
( 2 )主办律师: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所投标段配备主办律师 1 名,主办律师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且执业经验须达到五年及以上;
( 3 )承诺提供服务的律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须提供承诺函):1专业水平突出;2未受过行业处罚;3未发生过重大过错,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4不存在违反职业道德,给委托单位造成损失等情况。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应答将被否决。
3.7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8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9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0 其他否决参选的情形:
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应答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参选单位制作应答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 1 )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 MAC 地址、硬盘号、 CPU 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 MD5 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 2 )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参选人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 GUID 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应答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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