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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会法律服务中心黄圃镇工作站法律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 招标单位:中山市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中山市工会法律服务中心黄圃镇工作站法律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我镇总工会法律服务站成立以来在预防和解决劳资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继续发挥镇区工会法律服务站作用,经研究决定对中山市工会法律服务中心黄圃镇工作站法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工会法律服务中心黄圃镇工作站法律服务项目

  二、服务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持有司法行政部门发放的执业许可证。

  三、服务期限

  2024年5月13日—2025年4月30日

  四、服务内容

  (一)提供镇总工会法律服务内容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年配合镇总工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4场和专题法律培训2场。通过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扩大工会的影响力。

  2、预防排查企业劳资纠纷。每季度通过微信、电话或走访等方式与服务的企业的工会主席沟通联系,每季度排查劳资纠纷情况并向镇总工会汇报台帐并且每月定期通过微信或者现场汇报的方式向镇总工会汇报当月值班情况,了解镇总工会工作情况和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其中走访形式中要求每季度实地走访不少于3家企业,并将访谈内容及照片向镇总工会报送)。

  3、参与处置化解企业劳资纠纷。指导镇总工会介入处理劳资纠纷,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积极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防止矛盾激化。当辖区发生一般性劳资纠纷时,律师应积极调处化解;当辖区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时,律师应及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协助镇总工会开展工作。

  4、协助镇总工会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镇总工会参与各类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提供法律意见。协助镇总工会审查、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按镇总工会要求,指导培育基层工会构建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完成企业与企业工会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每季度要完成不低于50家企业的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并定期上交集体合同至镇总工会。

  5、设立“律师接待日”,每周固定周二(全天)和周四(全天)安排专人在法律服务站值班,接受来访职工现场咨询,并做好相关登记;非值班日仍要为有需求的职工或企业工会提供电话法律咨询。

  6、做好法律顾问值班签到工作台账。当月台帐应在下月5日前报送镇总工会,作为服务镇总工会的考核重要依据。

  7、做好《值班咨询到访表》登记需要咨询法律服务的职工相关问题和信息,服务项目结束前半个月报送镇总工会,作为服务镇总工会的考核重要依据。

  8.指导我镇4家市级民主管理示范企业继续深化开展民主管理工作。

  五、服务要求

  人员要求

  1、投入本项目的团队律师须在政府法律服务领域及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仲裁、诉讼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2、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为3名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其中至少有1名在执业5年以上(含5年)的律师。

  六、服务地点

  (一)镇总工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地点:

  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49号(即人社局黄圃分局)  

  七、报价要求

  根据附件1“法律服务需求内容清单”及附件2“法律服务评分表”进行报价和提供相关资料,费用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开展工作的通信费、交通费、复印费、误餐费、工作站牌子和导引指示栏制作,以及法治宣传资料提供和制作等,报价总金额不超过100000元。

  八、付款方式

  按如下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1、承办服务单位应接受末期验收,向镇总工会提交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后镇总工会按承办服务单位实际工作内容支付款项。

  2、承办服务单位收款前应向镇总工会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九、报价方式

  请贵单位于2024年5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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