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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风险代理律所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风险代理律所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青岛青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风险代理律所选聘项目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风险代理律所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QDQX2023094

3.招标内容:关于小贷公司以风险代理方式选聘律所打包代理刘忠健等18件案件

4.招标预算:招标文件

5.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在国家或省司法部门取得合法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开标时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开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律师资格证书原件);

5.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23915日起至2023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48号富安国际A楼612室;

售价: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23922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2310714:00时。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48号富安国际A楼601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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