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聊城分行选聘律所对不良项目进行风险代理清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聊城分行
选聘律所对不良项目进行风险代理清收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聊城分行 就中国银行聊城分行选聘律所对不良项目进行风险代理清收服务项目进行 采购 。
一、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聊城分行选聘律所对不良项目进行风险代理清收服务项目
二、采购 项目 编号 : HYHA2024-0722
三、 项目情况 :
(一) 采购 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拟选聘律所对已核销大户开展法调及风险代理清收,风险代理期限为 1年。本次法调清收共计28户,核销本金余额13446万元,立项金额为190万元,涉及5家机构,参照省行相关标准,考虑到具体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难度,分为3个标包,兼投不兼中。
包号
采购内容
1
阳谷、东阿 10户
2
茌平、冠县 9户
3
高唐 9户
具体内容 及技术要求 详见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无
授予合同 /成交供应商数量: 每包 不多于 1家
服务期 : 风险代理期限为最长不超过 1年, 代理期限届满,如本案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代理期限。
续签管理: /
( 二 ) 采购 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 资格 审查、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3.由磋商小组对领取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 资格 审查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及 评审 【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 3时,该 包 终止采购流程。】
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所有领取了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多于综合评分前X名的供应商进入磋商及 评审 【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 3时,该 包 终止采购流程】。
第二阶段:磋商及评审 :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 1 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 同时满足 ) :
(一) 供应商及所报产品 /服务 的资质要求如下:
1. 供应商须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处罚和处分(提供书面承诺函)。
( 二 )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供应商须从采购 代理机构处 获得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供应商近 3 年( 202 1 年 1月1日至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 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
9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zhuanli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 .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 3 . 供应商 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 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 领取 :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4年 4 月 28 日至 2024年 5 月 7 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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