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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助理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 招标预算:120万元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助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助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8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ADL2023000043

2.项目名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助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1,209,000.00

4.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助理服务项目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书面承诺(提供《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23日18:00至2023年5月8日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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