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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9万元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公开招标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现对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依据招标单位需求及主营业务特点,投标单位为招标单位提供的法律服务包含如下内容:

(1)为招标单位日常经营和管理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解答和建议,并根据招标单位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招标单位经营和管理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疑难问题等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招标单位需要列席招标单位相关会议;

(3)根据招标单位需要及安排,为招标单位承建的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对外发函;

(4)起草、审查招标单位涉及的建筑工程类相关业务合同及日常合同;

(5)协助起草、修改、审查招标单位各类对外往来书函;依据招标单位需要,向第三方发送《律师函》等法律文书;

(6)起草、审核招标单位经营及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等,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7)协助招标单位梳理劳动人事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等制度;

(8)协助招标单位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合规管理体系;

(9)每年对招标单位进行一次合规风险筛查,并出具合规风险告知书;

(10)根据招标单位需要及统筹安排,为招标单位员工开展业务相关的政策解读和法律培训,次数不作限制;

(11)就招标单位准备进行诉讼、仲裁的案件或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策划,提出解决建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12)常年法律顾问就招标单位拟实施的重大非诉项目提供前期法律分析、论证等服务(不含专项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13)根据招标单位需要及安排,为招标单位所涉争议标的金额300万元及以下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免费代理及过程法律服务,总计不超过12件;(14)对于招标单位自己代理的案件,若有调取证据等需要,协助招标单位向法院出具资料、配合调取;

(15)投标人自愿承诺的其他法律事务;

(16)双方认可的其他法律事务。

招标单位委托投标单位代理诉讼业务及处理非诉专项业务,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服务协议。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费用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在合同签订之日所在年度的12月31日前支付 5 万元,第二年的 12 月 31 日前支付5 万元,剩余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在三年服务期间届满后的 10 日内支付。付款前中标人应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 投标须知

1、 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 资金来源构成

招标单位自筹 100%。

5、 投标人要求

5.1.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2.截至参与投标之日成立 5 年以上;

5.3.在成都市范围内设有经常性的办公场所;

5.4.有健全的财税制度;

5.5.三年内无司法行政部门处罚记录;

5.6.未在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及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合作供应商名录内且在华西集团内无不良记录。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领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 17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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