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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司法局关于推动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的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 招标单位:安顺市司法局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安顺市司法局关于推动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的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为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最大限度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根据国家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贵州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要求,安顺市司法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现将推动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律师参与化解行政争议。

内容:根据行政复议办的要求协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案件,促使案件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书或动员案件原告(申请人)撤诉(撤回复议申请)。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二、购买主体

 安顺市司法局

三、承接主体及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

3、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律师事务所;

4、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

5、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6、具备提供化解行政争议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报)、资质审查,社会信誉良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接。

四、工作方式及考核方式

(一)工作方式:

对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案件进行调解,即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推送行政争议(案件)至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行政复议办向承接的律师事务所发函,律师事务所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二日内指定律师承办,同时函复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办向承办律师出具《指派调解通知书》,并移交相关卷宗材料。承办律师根据行政复议办的要求和指导开展工作,提出或者指导形成调解和解方案,积极促使各方意见达成一致,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调解成功的标准为达成调解协议、各方当事人签署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笔录或者案件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撤诉)。

调解期限一般为30日,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向行政复议办说明情况,经行政复议办同意可延长30日,最长不得超过60日。规定期限内不能协商成功的,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函复行政复议办说明情况。

承接的律师事务所及办理律师不得与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

(二)考核方式:化解成功的案件数量为主要考核依据。化解成功数达到协调案件总数的30%为合格,保底费用不变;化解成功数达到协调案件总数的50%为优秀,保底费用可上涨20%;化解成功数不能达到协调案件总数30%的为不合格,保底费用下降20%。

五、购买数量、方式、付费标准及退出机制

(一)购买数量:安顺市司法局拟购买7个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分别为市级1个(黄果树、安顺经开区与市级共用一个),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各1个。

(二)购买内容:根据行政复议办的要求协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案件,促使案件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书或让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

(三)采购方式:采取公开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四)退出机制:

1.承接的律师事务所主动申请退出;

2.承接的律师事务所三次拒绝行政复议办的派单或化解成功数不能达到协调案件总数30%的,市司法局有权解聘。

六、报价金额

保底+计件的方式计算。合同生效即产生保底费用,一年一付,保底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元。按照调解成功案件数计件付费,计件费用每件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超过限额报价为无效报价。

七、项目服务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八、报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报价书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加盖公章)

4.报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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