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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宗委法律顾问选聘采购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招标预算:9万元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省民宗委法律顾问选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42319332817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23 17:23 -2024-04-29 17:23

采购单位: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控制金额(元):98000.00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类目: 其他法律服务; 描述:详见方案;符合相应资质:详见方案;提供法律服务:详见方案;采购需求: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承担我委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策文件、信息公开答复、信访答复等合法性审查以及政策措施公平竞争性审查工作。

3.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我委(含二级机构)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出具律师合法性审查意见。

4.对我委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法律意见;每月安排1名律师到我委坐班不少于1天,每年不少于12次。

5.受委托代理我委(含二级机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6.参与并协助行政听证工作。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调整,对重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解读,及时作出提示和说明,提出相关建议,每年不少于4次。

8.协助我委开展普法宣传,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9.办理我委交办的其他重大法律事务。配合做好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初审工作。

10.提供年度服务报告。 需办理合同要求以外的诉讼案件及其他法律服务的,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方式,由省民宗委另行支付费用,具体由双方按不高于原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协商核算。 报价为2年服务价格。;

资质要求:

1.《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基本资格条件。

2.近2年来有为省直、市直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代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经验。

3.近2年来承担过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工作。

4.申请律所近5年内未受过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其所内律师近5年内未因执业受过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近5年内所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未败诉。

5.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在长沙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在合同期内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提供优质服务;服务团队具有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相关领域从业经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政治上可靠。未经省民宗委同意,以各种非不可抗力的原因要求更换驻团队负责人及律师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不得参与省民宗委今后年度的法律顾问选聘。

7.不接受联合体选聘申请。

付款要求:根据成交价格分2次支付,服务方响应我委并签订合同后支付50%款项,待完成合同约定的两年服务时间后支付剩余的50%款项。

买家留言:以附件采购需求为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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