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2024年车险代位追偿案件法律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2024年车险代位追偿案件法律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项目编号:CP-TPISC-2024-S2-004;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07784),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2024年车险代位追偿案件法律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太平财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拟采购历史留存及2024年新发车险代位追偿案件法律服务供应商,追偿金额预估1000万元,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不超过4家律所。
2.3预算金额:200万元(含税)。
2.4 中标人数量:2-4家。当通过符合性审查并且在评标过程中没有废标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在8个(含)以上的,确定4个中标供应商;实际通过符合性审查并且在评标过程中没有废标的有效投标人4≤N≤7的,确定N/2个中标供应商(向下取整);实际通过符合性审查并且在评标过程中没有废标的有效投标人不足4个的,本项目失败。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 服务期限:至代位案件赔款追回完毕之日。
2.7 服务地点:全国范围内,按照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并已办理有效的年检手续;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年检材料复印件,接受分所投标。
3.2如出现总所与分所同时投标,则只接受总所参与投标,如同一总所的多个分所同时投标,则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分所参与投标。
3.3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贪污贿赂罪、串通投标罪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对以上五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4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处分(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credit.acla.org.cn/)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查询截图)。
3.5律所及拟指派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没有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或因涉嫌违法违规问题正在接受监管机构的调查,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6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提供服务的团队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在最近三年内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 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7) 被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占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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