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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某公司旗下资产收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5万元

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某公司旗下资产收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某公司旗下资产收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某公司旗下资产收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1.2 采购单位

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某公司旗下部分资产,按照集团及上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本次股权并购项目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拟收购项目公司相关情况开展财务尽调服务。拟收购项目公司共2家,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收购范围的A公司主要业务为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总资产约78000多万元,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B公司主要业务为垃圾焚烧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所在地浙江省衢州市,总资产约16300多万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为采购人在本次收购过程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相关法务材料,包括不限于:

1、配合完成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单位制度规定的尽职调查相关工作,5个自然日完成法律尽调报告初稿,后续按照采购人要求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以及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具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的最终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协助采购人开展商务谈判、拟定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和配合协议签订及股权交割等相关工作;

3、按照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单位要求出具各项书面、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律意见。

2.2 服务期限

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止

2.3 服务地点

北京、项目公司所在地(如需)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5  最高限价

最高15万元,超过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内(附证明材料,并盖公章确认)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二项国有企业收购水务资产或垃圾焚烧资产的类似法律尽调、咨询服务案例(以协议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相应案例协议(协议首页、服务清单或服务范围描述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4)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至少具有一项作为签字律师为国有企业收购水务资产或垃圾焚烧资产提供法律尽调、咨询服务的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4月19日17:00 —2024年4月22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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