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024、2025 两年度外部法律服务团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SF20240609)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024、2025 两年度外部法律服务团队采购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024、2025 两年度外部法律服务团队采购项目。
2.2 服务内容:外部法律服务团队主要向招标人提供专业化、专职化、定制化长期法律服务,工作内容分为日常法律服务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 服务期限:2 年,协议一年一签,费用一年一付。
2.4 预算金额(控制价):10 万元/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是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 近 3 年内受聘为 2 家以上金融机构外部法律服务团队或者近 3 年内受聘为 3 家以上大型优质国企外部法律服务团队,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3.3 提供外部法律服务团队的律所应能组建固定的且不少于 3 人的团队(均具有专职律师资格,不包括律师助理、实习律师),负责招标人法律服务事务,其中:指定一名主办律师作为外部法律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团队负责人执业时间不低于 10 年,对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金融法律业务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熟悉现行金融业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指定的团队负责人需配有专业匹配对相同的律师 B 角,以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以及业务的连续性。团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教育背景,熟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则,在金融行业法律服务领域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为突出的业绩,具备处理金融法律事务的能力。
3.4 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违约及损失,近 2 年内被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及云南省辖内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解除过法律服务协议、案件代理协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的关联方或其关联方控制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3.6 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领导干部(含中层正副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开办、控制的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回避,提供承诺书。
3.7 信誉要求:
3.7.1 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书;
3.7.2 律师事务所委派的顾问律师未受过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业协会的惩戒处分或刑事处罚;委派的顾问律师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
3.8 其他
3.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8.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9 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 现场获取:请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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