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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西华街道办协议用地户搬迁工作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西华街道办事处
  • 招标预算:26万元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西华街道办事处西华环城生态区中心村协议用地户搬迁工作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磋商公告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西华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西华街道办事处西华环城生态区中心村协议用地户搬迁工作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ZZXCG-2024-0418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西华街道办事处西华环城生态区中心村协议用地户搬迁工作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西华街道办事处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60000元,服务期限:两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西华街道办事处西华环城生态区中心村协议用地户搬迁工作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1个包。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收款单位名称: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桐梓林支行;账号:51001865436051501413;银行联行号:105651000143。

2、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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