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村2024年下半年单位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公告
经村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对我社聘请单位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项目预算28000元(含税)。
根据《沙湾街农村集体工程建设、商品和服务采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拟通过协商议价的方式选取服务方,在完成相关程序后,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有关规定支付费用,费用由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新洲村股份合作社支出。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社以实名书面材料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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