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不良资产清收化解外聘律师项目邀请公告
一、邀请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不良资产清收化解外聘律师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进行公开邀请,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产品需求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不良资产清收化解外聘律师项目;
2.项目编号:BOC-NMG-YYB2024003
3.实施地点:呼和浩特市;
4.采购范围:拟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我行提供不良资产清收化解相关工作;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近三年内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服务案例1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订单或最终用户出具的使用证明等。
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4月17日至邀请公告发布之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5.供应商应出具近三年(2021年4月17日至邀请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与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与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应向我行如实披露与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我行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磋商。
7.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采购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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