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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赫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广东中赫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300万元

2024-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DHXFG2404006)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HXFG240400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广东中赫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三)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打关部门明确规定州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的正本和副本扫描件。

(五)投标人具有长期投资(收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等)、融资(如发债等)、企业改制、重组、并购、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经验(或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13)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九)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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