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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3万元

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委 托,现对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询比 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采购编号:0722-247FE045NMB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供应商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 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名单的厂商);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6、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http://www.creditchina.gov. cn/)(查询截图);

7、供应商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本项目无需提供)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 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投标;修复名单内的企业除外;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专用资格要求

1)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具有通过司法部门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专职执业律师 10 人及以上(执业机构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专职律师人数以司法机关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示的专职律师人数为 准);

4)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 1 项成功案列,(提供相关胜诉支撑性材料)。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标书款;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