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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100万千瓦光伏先导工程(二期)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询价公告

  • 招标单位:内蒙古华能库布齐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100万千瓦光伏先导工程(二期)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4-0-03029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100万千瓦光伏先导工程(二期)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采购人为:内蒙古华能库布齐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100万千瓦光伏先导工程(二期)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

2.2 采购范围

序号 计划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物料组 物料组名称 采购明细 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描述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划采购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安装时间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用途及说明
1 XC202404711A0002     F0101012 F0101012 先导(二期)投决申报材料合法性说明的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采购 1 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 100 万千瓦 光伏先导工程(二期)投资决策申报材料合法性说明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9 2024-04-19 2024-04-19 2024-04-19 2024-04-19 内蒙古华能库布齐能源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未成为合格供应商的,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华能集团或二级单位组织审定,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按照参与业务的权限提供采购服务。)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供应商具有省级司法主管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今)法律意见书服务合同(或合同范围内包含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内容)业绩至少1份,不提供或者少提供均视为不合格。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2024年04月18日18时05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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