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村商业银行2024-2025年度香港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对2024-2025年度香港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2024-2025年度香港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香港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1名备选供应商。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要求
1.对我行需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证监会《公司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内幕消息披露指引》、《收购条例》和《股份回购守则》及适用香港法律法规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适时向我行提供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文件及监管资讯;
2.年度内协助起草、审阅我行的一份中期业绩公告及一份中期报告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3.协助我行起草临时公告、并不时解答我行有关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它适用香港法律法规、涉外法律法规等各类问题,并就香港联交所提出的问题代表我行与联交所进行口头或书面沟通并呈交有关文件;
4.年度内协助起草、审阅我行一份年度业绩公告及一份年度报告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并提供专业意见;
5.协助起草并审阅我行年度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通函、通告、委任表格等资料并协助呈交有关文件,并根据实际需要协助我行与联交所沟通并提供有关法律意见书;
6.协助我行审阅根据香港证监会《证券及期货条例》要求而需由我行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填写的权益申报表;
7.协助我行准备并审阅关于委任新董事、新监事(如有)、新最高行政人员的有关文件;
8.协助我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符合香港上市公司标准;
9.根据我行要求,对我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合规方面的辅导和培训;
10.根据我行要求,就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监会不时对我行提交的问询提供解决意见和建议;
11.协助我行积极与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等机构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12.与我行香港上市有关的其他法律工作;
13.接受日常法律咨询,就我行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诉讼及非诉讼)提供法律意见及出具法律建议。协助审查合同等法律文本及提供法律建议。
14.应我行要求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涉港澳台及境外诉讼或非诉讼业务接受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及对涉港澳台及境外业务合同进行法律审查)。
15.应我行要求,草拟及邮寄律师函,邮寄费律所自理。
16.应我行要求,电话会议讨论或现场处理相关事宜,参与我行与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或谈判,就我行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意见书以及参与谈判协商、调解等。
17.就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成果、建议向我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就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提供月度工作记录。
18.负责该项目的执业律师不少于2人。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6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在内地或香港有办事处或分所。
(二)自2021年1月1日后(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供应商需具备至少1个(含)以上直接签订的为H股上市的内资企业提供香港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境外融资项目服务(主要指境内企业香港IPO、境外优先股发行或境外发债项目服务,不含贷款业务)的案例。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三个名单内且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该项资质以我行于项目评审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无相关记录,视为无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注:1.“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路径: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该网站需查询上述3个截图;2.“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该网站需查询上述1个截图)。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六、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布及获取
(一)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 4月2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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