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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招标单位: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0万元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对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2.2 采购范围: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2.3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控制价:10 万元(顾问基本费),法律顾问单位个案普通代理费费率不高于50%,顾问基本费或个案普通代理费费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 执行标准,等级为合格,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资格条件

3.1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在江苏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期内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信誉要求:

3.2.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未被取消或者暂停(在暂停期内)投标资格;

3.2.2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2.3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3供应商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在采购人以往采购活动存在问题,被暂停投标且在暂停期的;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5日;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xwb2b.mrodt.com/”获取文件,点击“确认受理”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注:潜在供应商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公告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竞标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仅发布招标公告,不能参加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成交公告发布。

注:初次在报名网址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注意,由于审核注册的工作人员只在工作日审核,所以要适当的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并自行承担后果。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9  月  26  日 9:30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3 供应商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线上电子报价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扫描件(盖章版)上传至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 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三份纸质完整响应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寄至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499号合同管理部108室,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0179003/17712408562。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采购控制价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 磋商保证金

7.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  /  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7.2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须将银行保函的缴纳凭证原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黑名单”管理)。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响应文件盖章版电子扫描件、提交线上电子报价,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线上电子报价提交。

2.开标期间供应商须在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保持全程在线,并在线上“开标室”等候,且随时响应评审小组或采购人提问,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全程在线的,后果自行承担。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物资采购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物资采购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物资采购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4.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单位联系方式:杨经理0518-8225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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