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哈尔滨阿城区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法律服务采购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哈尔滨阿城区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法律服务采购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哈尔滨阿城区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法律服务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FW20240519
1.3采 购 人: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哈尔滨阿城区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预算金额:100,000.00元(含税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为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哈尔滨阿城区有限公司提供解散清算法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至完成全部注销工作之日或者法院裁定受理解散清算转破产清算申请之日止。
2.3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日起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70%价款;股东会审议通过清算方案或审议同意转破产清算申请次日起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价款。(付款前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提供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服务团队中所持专职律师执业证的执业律师不低于3人,专职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3年,服务团队负责人专职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8年。(提供项目团队名单和有效的律师执业证)
(4)意向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至今服务团队专职律师需提供以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其它佐证材料):
a.参与的不少于3项的与本项目类似的解散清算、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业绩。
b.参与的不少于3家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c.参与的不少于3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采购合同纠纷仲裁或诉讼业绩。
d.参与的不少于3件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业绩。
(5)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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