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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村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
  • 招标预算:1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32024000033

项目名称:区司法局村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2,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采购包2:

(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采购包3:

(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采购包4:

(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采购包5:

(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采购包6:

(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采购包7:

(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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