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关于委托2024年度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等领域专项法律服务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就采购1家律师事务所协助开展2024年度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等领域专项法律服务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通过律师事务所参与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诚信申报);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为政府法制或者司法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经历,特别是主办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连续三年担任市、区级政府法律顾问或从事过政府法制、司法工作;
(四)供应商必须熟悉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等领域的政府法制事务;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二、服务内容
(一)为我局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等领域的法律事务提供日常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二)对我局审查的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性评估,并根据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三)协助我局审查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等领域的合同、协议及拟出具的其他法律文件,并根据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四)服务期内,主办团队需派驻一名律师或律师助理固定到我局正常上班,提供法律服务;
(五)必要时列席我局的有关会议,参与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合同或案件的谈判,并就有关议题提供法律咨询,发表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六)接受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咨询,解答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等;
(七)其他我局指派的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等领域的相关法律工作。
三、服务费用
(一)2024年度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等领域法律顾问专项法律服务报价上限为人民币29万元(含税)。
(二)服务期开始后两个月内,支付总费用的50%;经中期考核合格后支付总费用的40%;服务期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10%款项。
四、提交材料
请有意参与选聘的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18:00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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