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聘请第三方法律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受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聘请第三方法律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聘请第三方法律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XFDD20240006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遴选文件及采购需求。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聘请第三方法律咨询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XFDD20240006
预算金额:人民币73.52万元(A包:18万元;B包:55.52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3.52万元(A包:18万元;B包:55.52万元)
采购需求:A、B包各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服务期限:一年。
2)、参评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7.投标人分支机构或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书面承诺函,如总所和分所均投标,则只接受总所投标。
8.本项目分为A、B包,投标报价分两个标段进行自主报价,两个包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可以同时投A、B两个包,但不得兼中。若投标人在其中一个包中标,则在其他包的定标环节自动剔除。本项目投标文件两个标段需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单独密封提交。(项目名称后缀A包或B包予以区分。)
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参评文件中提交了相关声明函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04月1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领取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