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基金小镇园区物业租赁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41DA0223249
项目地址: 基金小镇
项目类型: 货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 其他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公告名称: 基金小镇园区物业租赁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4-11 11:00:00
标段/包名称: 基金小镇园区物业租赁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241DA0223249/01
报价方式: 总价包干
采购控制价(元): 91000.0
采购控制价说明: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评审办法: 其他
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否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否
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天): 365
交货期说明: 服务期限从法律服务合同签署开始至本案一审完结(包括和解、撤诉)。
招标/采购范围: 中标单位将接受采购人委托,就本案建立工作小组,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法律服务工作:
(1)审阅并梳理采购人就本案提供的材料及文件;
(2)协助并指导采购人调查取证或进行证据保全;
(3)审阅、整理相对方申请请求及证据材料、准备对应证据清单;
(4)代为起草、修改、提交一审起诉状、代理意见、质证意见等文件;
(5)作为采购人代理人参加法院组织的诉前调解、开庭审理、诉中和解、调查询问,进行辩论、质证等;
(6)代表采购人与法院、调解员进行沟通、协调;
(7)代表采购人与相对方及其律师进行的沟通、协调;
(8)就委托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及争议解决方案接受采购人咨询。
资格条件: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若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持有有效的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参选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房地产租赁纠纷诉讼经验(参选人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服务合同或判决结果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3. 参选人须承诺以下内容:(提供承诺函,参考模板格式详见参选文件格式)
3.1、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参选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参选人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2、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参选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参选人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3、参选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情况(由参选人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只接受一个单位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无其他法律法规或本比选文件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具有完整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能力、技术资格和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项目团队人员。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4-11 11: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17 18:0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24-04-17 18:00:0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2024-04-19 18:00: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22 09:30:00
开标时间: 2024-04-22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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