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欠款追偿专项法律服务律所聘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QD2024032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欠款追偿专项法律服务律所聘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暂定 300 万元,现金回款金额的 10%,招标人为青岛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暂定 300 万元,现金回款金额的 1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欠款追偿专项法律服务律所聘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岛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欠款追偿专项法律服务律所聘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 具有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 近三年内(2021 年 4 月 1 日-开标日)年度考核合格且未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投标单位及服务团队专职执业律师须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中“年度检査考核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3.4 服务团队中至少含一名执业时间不少于 5 年的专职执业律师。[须提供服务团队专职执业律师的“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中“基本信息”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3.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
3.6 本项目不允许同一律所的总所和分所或同一律所的不同分所同时报名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以最先报名的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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