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202404-ZB04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奎屯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奎屯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法律事务服务、企业重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服务及处理企业对外经济纠纷的诉讼及相关法律事务的服务等,并及时对企业日常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或上门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奎屯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奎屯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按照中小企业十六个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中小企业须属于服务业:
(3)投标人须出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人员要求:拥有注册律师不少于5人: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与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5)投标单位对提供有效证件的承诺(如提供的资格文件全部为原件则不需提供此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招标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2024年01月-2024年03月)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招标文件时间"前3个月(2024年01月-2024年03月)的税收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证明原件:
(9)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12)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0日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19日1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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