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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 招标预算:8万元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4-ZC-0233

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

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须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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