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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宜昌分院2024年度法律咨询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 招标预算:8万元

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宜昌分院2024年度法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CTJ-202400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宜昌分院2024年度法律咨询服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宜昌分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宜昌分院2024年度法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宜昌分院2024年度法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改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做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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