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控制和防范经营和法律风险,拟采取公开比选方式聘请公司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数量
拟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或分所)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由选聘律师事务所(分所)确定2名执业律师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选聘律所需具备的条件
1.经司法部门批准执业且经年度年审合格的注册地在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
2.成立时间5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拥有20名及以上受聘律师,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2021年以来没有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3.2019年以来为3家及以上企业单位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4.确保一名承办律师每月半天到公司驻场服务,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承办本项目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熟悉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民营企业政策,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3.2021年以来没有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方式。
二、法律服务需求
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公司合同(协议)等审查工作,为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等提供法律支撑。具体由采购文件明确。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
(一)服务期限。3年(2024至2026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服务评价良好,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1年。
(二)最高限价。年顾问服务费不超过8万元,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标价,代理案件的费用另行计算。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和本公司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选聘公告。
(二)自愿报名。律师事务所(分所)如有意向,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联系人接洽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受理)。律师事务所(分所)对采购文件负有保密的义务。
(三)采购响应。律师事务所(分所)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2024年4月25日17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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