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建工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CNEC01045300001-FWXJ-24-0002
建工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建工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1.2采购单位: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概况: 建工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1.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5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建工分公司。
2.2服务期限: 1年。
2.3服务地点: 建工分公司及所属项目。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针对甲方所涉法律纠纷、重大决策等事宜提供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的法律分析和处理意见,协助增强甲方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2.提供甲方运营过程中必需的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范本,并协助甲方建立法律文书归档和合同管理制度;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4.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和相关要求,出具律师函;
5.涉及甲方的诉讼、仲裁等争议及项目风险梳理事务,提供咨询、研究、分析、建议、策划、收集证据等前期工作。
6.代理甲方及甲方各项目部涉及的标的额50万元以下且争议较小的应诉案件、劳动仲裁应诉案件、甲方作为第三人的应诉案件(上述三类案件代理,全年不超过3件),此类案件由甲方支付差旅费,不再另行收费;
7.以协议价格代理甲方涉及的标的额51万—200万元且争议较小的应诉案件(全年不超过3件),每件10000元;
8.以优惠价代理甲方其他有关诉讼、仲裁案件,具体价格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9.应邀列席甲方涉及法律事务的重要会议,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及解答;
10.出席甲方重大商务谈判、法律问题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全年该类服务包含路程时间不超过240小时),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11.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全年该类服务时间不超过5小时);
12.其他涉及分公司日常经营的法律服务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个同类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清单及金额、合同双方盖章页)。
(3)财务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1年度-2023年度或2020年度-2022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如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不得有亏损。
(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无行政处罚(以评审当天专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等不良记录。
(5)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整,标书费必须是应答单位对公账户转账,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采购单位收款银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开户单位: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建安工程分公司
收款账号: 0200 0590 0920 0162 415
行 号:102100005905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建工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本费 ”。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 4月 8 日10 :00—2024年4月 12 日1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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