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HXZB-2024-A1-017-003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2.2 采购内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使用功能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消防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建筑幕墙检测、绿色建筑等,根据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的其它全部工程检测项目及不合格项目复测。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约之日起至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
2.4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5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3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上述查询均不含分公司)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参与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4月8日09:00至2024年4月1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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