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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信用卡业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清收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招标预算:300万元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024-2026年信用卡业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清收专项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2. 本采购项目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024-2026年信用卡业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清收专项采购,采购人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MSYH-2024-03

2.2项目名称: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024-2026年信用卡业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清收专项采购;

2.3采购内容:信用卡业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清收,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4计划投资:2024年已审批预算300万,后期以实际预算审批情况为准

2.5服务期限:3年,协议一年一签,本年度协议签订至2024年12月31日,次年续签协议前应严格按要求约定对服务质量、内容、标准等进行验收考评,验收考评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2.6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含下辖各旗县)

2.7 拟入围家数:8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证明资料;

3.2供应商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综合服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和良好的信誉,律所有专业服务团队、过往同业合作良好;

3.3供应商需设立受理本次采购人业务的专属团队,团队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3.4截至提交报名文件之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供应商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提供银行清收服务业绩1份,(每份业绩需提供委托服务合同/框架协议复印件予以证明,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对应的结算单/订单复印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报名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 2024 年 04月10日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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