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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党委办公室保税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天津港保税区党委办公室
  • 招标预算:36万元

天津港保税区党委办公室保税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Z2024-BS-F000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保税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2024-BS-F0003

项目名称:保税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89.2万元

最高限价:289.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6 36 其他法律服务 保税区日常法律咨询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84 84 其他法律服务 提交议事决策相关事项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76 76 其他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4包 37.2 37.2 其他法律服务 城市环境管理领域法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5包 30 30 其他法律服务 规划、国土、住建、交通等领域法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6包 16 16 其他法律服务 社会事业相关领域法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7包 10 10 其他法律服务 医院业务管理法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1包: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包: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3包: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4包: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5包: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6包: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7包: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四包: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说明:

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

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③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社会保障资金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第一、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投标人代表若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三、五、六、七包: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说明: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③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社会保障资金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第二、三、五、六、七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投标人代表若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2日到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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