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福溪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拟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
3.主要工作内容:
(1)审查采购人与外单位或公民的重大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协助草拟,审查或者修改采购人所涉及的其他法律文书;以及审查采购人内容规章制度;
(2)参与采购人对外重大经济合同纠纷或民事纠纷的谈判或调解;
(3)解答法律咨询;
(4)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5)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其收费标准从优。
(6)对采购人内部员工开展法律宣讲;
(7)协助办理公证;
(8)采购人需要解决的,属于询价商工作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4.服务期限:自常年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最高限价: 2.5 万元/年(该费用包含完成合同约定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询价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具有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供应商及其拟派法律顾问团队成员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被法院、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律协等机构处分、处罚的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国家、省级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间(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响应人在响应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询价文件的递交
询价人仅接受询价商通过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交的报价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报价文件。线上报价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一性,请投标人慎重对待。线上询价文件要求上传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扫描件。
询价文件收费为0元/套。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询价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4-6 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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