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兴上合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律所遴选入库采购项目
1. 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竞包项目。
本项目 浙江兴上合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律所遴选入库采购项目,发包人为 浙江兴上合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hzgq202403309。
2. 项目概况与 发包范围
2.1发包范围: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诉讼、仲裁3、非诉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重大项目谈判和法律风险把控、法律尽职调查、发债等)。
2.2服务对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具体由发包人指定
2.3发包规模:1、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家3万元2、诉讼、仲裁案件根据案情分析决定采用风险代理还是一般代理,风险代理费用另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取律所),一般代理收费标准:按照浙价服〔2011〕212号价格折扣后,10万元以下的库内轮选;折价后价格超过10万元的通过二次竞价的方式选定(最终金额为10万元以下)3、非讼业务通过二次竞价的方式选取(最终金额为10万元以下)
2.4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满后或单个子公司不超过100万元(单个合同不得超过10万元)。在此期间委托的项目均按本项目发包要求及结果执行)。
2.5入围数量:3家。(本项目当最终有效竞包人在3家及以上时,取综合得分前3名竞包人作为入围单位(第3名出现最终得分相同时,一并入围);当最终有效竞包单位在3家以下时(含3家),发包人将对本项目重新发包。),根据服务情况考核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所有入围单位常年法律顾问费按照入围单位中报价最低的折扣计取。
3.竞包人资格要求
(1)竞包人已在中国境内注册;
(2)具备由司法厅(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律师事务所近5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2)其他要求详见发包文件第二章竞包人须知第1.4条款。
(3)竞包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如竞包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应同时提交总所授权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和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本项目竞包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且该律师事务所分所所属律师事务所总所旗下其他分所不参与此项目竞包的,则不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授权委托书。若不确定是否有其他分所一同参与本项目竞包的,则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律师事务所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浙江兴上合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驻点律师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其他分所不再参与此项目竞包。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