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聘请法律顾问服务询价
二、项目编号:2023-JLZLCB-F4002
三、项目概况:项目内容包括日常法律咨询、面对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诉讼代理、法律论证、现地解决人员涉法疑难问题等服务,服务期限1年,项目预算8万元人民币(不含诉讼服务费),如人员有涉法疑难问题需请求诉讼代理,诉讼费用由涉法人员个人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过行业内行政处罚;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7.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等状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根据军队采购规定,供应商参加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报名时需提供注册成功的纸质版网页截图。
(二)项目专项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最新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
2.供应商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供应商至少具有25名及以上律师,供应商拟指派的律师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均需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
(三)其他要求
需求单位有法律援助需要时,供应商需在3小时以内到达需求单位并协助解决。
五、询价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9月2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三)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携带以下资料装订成册现场领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承诺书;
2.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最新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负责人委托书;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
5.当地司法局(厅)或律师协会管理系统网站上查询截图(提供当地司法局、厅或律师协会管理系统网站上查询截图,至少显示律师数量等信息加盖公章,其中查询截图中律师数量不低于25名,并提供现有实际律师人数不低于25名的承诺);
6.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近3年内未受过行业内行政处罚承诺书;
8.未组成联合体报价承诺书。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5时30分(稍后组织报价评审)。
(二)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七、询价保证金交纳金额及方式
(一)金额:500元
(二)方式:对公转账至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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